洲际交易所的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黄杰夫在接受和讯网访谈时表示,在多边国际基金正常的支持下,中国实际上已经开展了四次ODS淘汰项目,累计淘汰相当于24万吨的量,但ODS碳指标交易在中国几乎是一片空白,解决这类问题的重点是开发本土的碳补偿交易机制。
黄杰夫认为,目前像广东省这样一个碳试点的交易区,如果引进ODS碳指标交易,应考虑纳入国外已经成熟的碳抵扣机制。目前,中国已经有这样的认证机构、开发商、金融机构和环境组织,大家对整个程序其实已经很清楚了。接下来,要考虑如何把这些能力运用到ODS物质的采集、运输、核证、销毁、注册,最后到交易,整个碳市场的链条,环境的链条,监管的链条,金融的链条,要能够统一起来。
以下为访谈实录:
和讯网:您刚才谈到很多,包括ODS碳指标交易在美国的发展情况,现在它在中国的进展是不是还是一片空白?
黄杰夫:可以说是一片空白,但是有一个东西不是空白。在蒙特利尔国际公约的前提下,中国相关的部门,政府部门和企业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对这种臭氧层消耗物质,ODS的物质在什么地方?按照公约的要求,我们怎么找到这些物质?同时相对于一些物质我们要进行处理,停止它的生产,停止它的进口、出口,按照公约的要求,我们对整个ODS存在的数据,我个人的理解,中国这方面已经有这方面整体的排查。至于在这些数据和对整个ODS情况的摸底前提下,怎么样把它和中国未来省市级碳交易试点能够衔接起来,我觉得这可能是问题的关键。第一、要不要衔接?第二、如果衔接的话怎么衔接?这里面对企业有什么要求,对金融市场有什么要求,对核证机构有什么要求,这里面可能是要论证的。至于对ODS这种物质本身的了解,中国已经有了相当的了解,而且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在文章里提到,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要求,我们2010年要达到控制的目标,中国到了2007年提前了两年前已经完成了,所以其实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个人的观点,完全可以利用我们在前期做的工作,把它和碳市场的特点结合在一起,这样销毁,逐步地处理和清理ODS、蒙特利尔公约框架下,给这方面的工作通过碳市场提供一些额外的激励机制。
和讯网:现在像广东省这样一个碳试点的交易区,如果它引进ODS碳指标交易你觉得可行吗?会不会有很多困难?前期还需要做怎样的工作?能不能具体谈一下?
黄杰夫:我觉得完全有这个可能,正是因为通过蒙特利尔国际公约,中国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你刚才提到了广东省,广东省如果设计它们碳交易试点整体设计方案,我个人的观点,应该考虑国外已经成熟的碳抵扣机制,这个碳抵扣机制要不要纳入碳交易试点作为一个判断。假如这个判断是广东参与碳交易试点企业需要这样的机制,比如我个人对这个机制个人的理解,碳抵扣机制可以起到安全阀的作用,当然如何把握这个度也是值得深入探讨和辩论的。
但如果中国这些专家、学者们,这些金融专家、环境专家、NGO、环保部门和监管部门,认为这样可以纳入省的碳交易试点,接下来如果说开发这样的指标,我们前提需要什么样的准备?我们需要什么样的设备?另外,这些物质,ODS有固态、液态、泡沫状态和气态,怎么样找到这些物质?比如我刚才提到冰箱、空调(汽车空调、商用空调和家庭的空调),这里面清洁剂、灭火剂、发泡剂,这里面都有ODS的物质,怎样把这些物质采集起来?采集、运输和整个销毁的过程中,认证机构要密切的配合,所以整个监控、认证,这些能力的建设。
好在我们通过六年多京都议定书下面CDM的运作,我们已经有这样的认证机构,有这样的开发商,有这样的金融机构和环境组织,大家对整个程序其实已经很清楚了。接下来,把这些能力建设怎么运用到这些ODS物质的采集、运输、核证、销毁、注册,最后到交易,整个碳市场的链条,环境的链条,监管的链条,金融的链条,能够把它统一起来,最终[FS:PAGE]发现这样的价格。同时企业参与到审计碳交易试点的企业,最后到年底要核规,我把我碳指标交回给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多少比例可以使用这样碳抵扣的项目,这些指标里多少来自于ODS。在这个过程中,我认为ODS只是众多指标之一,相对比较简单的,前期投资也比较小的这样的指标之一。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完全有能力,有这样的人才研究除了ODS指标之外,其它的方法学,我刚才提到了农业、林业等其它的方法学能不能纳入到offset碳抵扣体系中,如果能纳入的话,中国本土的方法学应该怎样产生。当然,我觉得中国本土的方法学,很重要的就是要和国际有一定的接轨。
我刚才讲到ODS这个指标本身虽然是2007年由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跟杜邦,跟美国联邦环保署,跟美国一些咨询公司大家一起开发的方法学。2009年加州在使用这样方法学的时候,你可以看到这两个ODS的方法学高度相关,高度一致,所以我觉得既然ODS本身有这样的国际性,这样一种化学气体,有这样一个普遍的特征,我觉得中国将来如果也利用ODS产生碳指标,在方法学方面不应该跟国外已经相对比较成熟的方法学有太大的冲突,毕竟在美国一吨ODS和在中国一吨ODS,从化学品质方面讲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我觉得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国外相关的经验是有借鉴意义的。
和讯网:但现在有一个问题,中国碳价格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会不会对ODS碳交易指标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没有影响的话,这个市场的前提究竟有多大?政府和企业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
黄杰夫:如果方法学在中国,按照中国环境专家、金融专家,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核证机构,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当然还有排放企业,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如果真正能够酝酿出这样一套中国本土的offset的方法学,我觉得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金融市场怎么给它定价。定价是最简单的,在上海给铜定价,在大连给大豆定价,在郑州给棉花定价,基本的金融市场背后的基础设施应该是一样的。碳在这个意义上并没有什么特殊性,特殊性可能是在政府的政策主导下政策产生的市场,不像大豆,不像铜和棉花,可以看得见摸得着。但是没有关系,我觉得中国对于碳交易的认识已经有了至少两三年,经过这么几年的积累,我觉得中国监管部门完全有这个能力,特别是通过碳交易的试点,在省一级的试点,指标怎么分配?offset要不要做?怎么做?能不能产生这样的指标?能不能有严格符合环境效果的核证体系,我们相关的人才,相关的积累走到人才,最终定价本身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中国也有一个相当规模的金融市场,相当规模的期货市场,我觉得在这个意义上来讲,随着政府政策、制度、监管、核证这些方方面面相关的政策,相关的人力都到位,最终价格通过供需,通过金融市场的反映可以会形成新的影响。
和讯网:现在ODS碳指标交易在美国大概能达到怎样的数值?中国未来开发出来之后,你预计这个市场额大概有多少?
黄杰夫:在美国我刚刚讲了,380万吨,再加上170万吨,再加上我们78万吨,现在开发注册的规模就是这个样子。加州是一个强制的碳市场,如果加州明年最终采纳了ODS碳指标交易,肯定加州的市场有一个定价。前几天洲际交易所在洲际交易所的平台上产生了第一个加州强制碳市场远期碳指标交易,包括英国壳牌公司在内两个交易对手,交易了十万吨加州碳指标远期合约,每吨价格我记得是17美金,当然它这是配额交易,不是欧洲指标,不是碳补偿指标的价格。但是我想最起码从配额指标未来远期投资人对它的预期,你可以看到在未来加州强制碳市场里,有可能产生类似offset,包括ODS指标未来价格的趋势。
和讯网:对中国来讲,是不是意味着它的前景更广阔?中国每年消耗的ODS还是挺多的。
黄杰夫:对,这个量中国也有相关的统计,我看到一个数字,在多边国际基金正常的支持下,中国实际上已经开展了四次ODS淘汰项目,累计淘汰我看到的数字相当于24[FS:PAGE]万吨的量。前景在中国主要是生产贸易的大国,相关的化工产品的量也有一定的量。还是那句话,重点不是说ODS多么重要,我觉得重点反而是开发本土的碳补偿offset交易机制,这个比具体哪个方法学更重要,我无非把ODS提出来给大家一个抛砖引玉,如果我们开发这样的碳补偿机制,相对于类似ODS这样的指标体系可以值得中国借鉴。至于将来用不用这个体系,这个体系我刚才讲到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体系,那是第二步的问题,第一步首先要确定这个机制,再把具体的方法学装进去。再加上国际上还有一个蒙特利尔公约,我觉得如果在中国做这样的体系,可能有一石双鸟的客观效果。第一,把蒙特利尔公约的问题,通过碳市场机制,帮助它提供一个激励机制,能够更好的解决。同时,也为我们本土碳市场的发展提供一个载体。当然不是唯一的载体,可能还有其它的更多的方法学等待开发,但这个我认为是一个可以借鉴的载体。(肖立翠)(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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