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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了做好即将到来的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清明节,我省强化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疫情期间,殡葬服务机构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以外,原则上暂停跨市接运遗体和开展守灵、告别,暂停举办集体公祭、骨灰树葬、花葬等人群聚集活动。 《通知》提出,疫情防控风险较高的地区,可暂缓开放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同时要求暂停祭扫服务的地区,要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祭服务、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寄心语卡等简约文明的替代性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利用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取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科学规范发布信息,推行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积极引导全省城乡居民取消或者延期开展祭扫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加强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 责任编辑:李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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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地施策,破解停车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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