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行业资讯 |
|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为发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成立了常务副州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暨培训会议,理顺各县市机构设置情况,进一步规范各公共机构数据填报工作。2018年12月1日,出台《黔南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填补了黔南州节能工作领域在规章制度上的空白,使黔南州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中有章可循。 《办法》由总则、节能管理、节能措施、监督与保障、附则五个部分构成,共5章37条。《办法》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范围与主管单位,制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监督与保障措施,对各级部门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问题、考核评价问题、经费保障问题、法律责任问题作了补充说明。 《办法》的出台,是黔南州公共机构节能向前迈进的有力推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 ( 责任编辑:李婷 ) |
|
|
|
 |
|
| 因地施策,破解停车难 |
|
|
| |
|
|